| 單位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3.82.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劉巧心 |
| 聯絡電話 | (02)86772727#521 |
| 機關地址 | 239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
| 傳真號碼 | (02)8677410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包含「展品借展、運輸、保險及圖像授權」、「學習單製作」、「展場環景拍攝」等,但不限於上述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正為上限。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7/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
|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7/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7/29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館營運行政組會議室(因疫情趨勢難測,本館保有視疫情狀況配合調整地點之權利)。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9218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展覽卸展完成次日起30個日曆天止;本案採分期付款,各期之履約期限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五、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屬藝文採購性質,爰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機關採購之法人或機構。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四、餘如本案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所列。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請投標廠商務必確認上開圖章是否完備) |
| 附加說明 | 一、預算金額: (一) 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00萬元正,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預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正。 (二) 本採購案(含後續擴充)之採購金額為新臺幣420萬元正。 (三) 前開預算金額中,新臺幣320萬元正尚未完成立法程序,預算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為:112、113年度預算。本採購案非屬「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科目」,如預算未能於會計年度前1個月審議完成,尚可依已獲授權之原定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爰先行招標、決標。倘以後年度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二、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包含「展品借展、運輸、保險及圖像授權」、「學習單製作」、「展場環景拍攝」等,但不限於上述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正為上限。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三、開標地點:239218 新北巿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巿立鶯歌陶瓷博物館「營運行政組會議室」;惟因國內疫情趨勢難測,本館保有視疫情狀況配合調整地點之權利;廠商如有進入本館,亦須配合本館相關防疫措施。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7/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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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