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 機關代碼 | 3.82.33.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2.33.1 |
| 單位名稱 | 營運行政組 |
| 機關地址 | 239新北市 鶯歌區 文化路200號 |
| 聯絡人 | 林秋菊 |
| 聯絡電話 | (02) 86772727 #810 |
| 傳真號碼 | (02) 86774104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定期彙送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7/08/01 10:00 |
| 原公告日期 | 107/07/27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25 |
| 補助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300,000元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鶯歌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46076875 |
| 廠商名稱 | 天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36 新北市 土城區 南天母路10號 |
| 廠商電話 | (02) 22704516 |
| 決標金額 | 469,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7/08/01 - 107/08/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50621399 |
| 廠商名稱_2 | 金點室內裝修企業社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組織型態_2 | 商業登記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友善廁間設置作業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天惠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472,888元 |
| 底價金額 | 47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69,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金點室內裝修企業社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475,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7/08/0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7/08/02 |
| 契約編號 | YCM107072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69,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33.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底價為新臺幣47萬元正,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6萬9,000元正(含稅)。 二、履約期限與計算: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8月31日。 三、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有採購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7年12月31日前、金額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擴充金額之上限。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
| 履約期限 | 與計算: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7年8月31日。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