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957860 已決標公告

108至111年猴硐煤礦博物園區既有館舍及十分遊客中心部分空間委託經營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決標日:107/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月台咖啡小館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9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550,000
決標折數
113.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代碼 3.82.3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邱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145/4113
機關代碼 3.82.30
單位名稱 風景區管理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
聯絡人 邱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145/4113
傳真號碼 (02)2964648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6: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2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107年10月18日新北觀風字第1071957860號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裝修施工期限完成之次日起算4年(詳契約第4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廠商各項應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補充說明如下: (一)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營運計劃書,提報內容如經甲方審定須修正,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完成修正並送甲方複審,並俟計畫書核定後開始執行,並列為本契約之一部分。乙方如未於計畫核定前擅自執行,衍生之一切費用(含施工、備料、僱員…等)由乙方自行責任。 (二)核定內容如涉及裝修或建築法等相關規定時,乙方須依各法令規定辦理,並進行裝修施工事宜及設備投資。 (三)乙方應於營運計劃書中規劃裝修期程,並應自財產點交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標的裝修施工。 (四)以前項裝修施工期限完成之次日為營運開始日,委託經營管理4年。 二、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30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邱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145/4113
機關代碼
3.82.30
單位名稱
風景區管理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
聯絡人
邱小姐/曾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4145/4113
傳真號碼
(02)2964648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1/12 17:00
開標時間
107/11/13 16: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2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6樓觀光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107年10月18日新北觀風字第1071957860號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裝修施工期限完成之次日起算4年(詳契約第4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廠商各項應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補充說明如下: (一)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出營運計劃書,提報內容如經甲方審定須修正,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完成修正並送甲方複審,並俟計畫書核定後開始執行,並列為本契約之一部分。乙方如未於計畫核定前擅自執行,衍生之一切費用(含施工、備料、僱員…等)由乙方自行責任。 (二)核定內容如涉及裝修或建築法等相關規定時,乙方須依各法令規定辦理,並進行裝修施工事宜及設備投資。 (三)乙方應於營運計劃書中規劃裝修期程,並應自財產點交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標的裝修施工。 (四)以前項裝修施工期限完成之次日為營運開始日,委託經營管理4年。 二、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1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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