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229-109-070 已決標公告

109年三鶯轉運站規劃案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9/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曦國際交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82.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聯絡人 林佳燕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680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林佳燕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6807
傳真號碼 (02) 2966154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3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3 18: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102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執行計畫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履約期限: 一、乙方應依以下作業階段時程辦理本委託案各項工作項目: (一)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執行計畫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二)第二階段:執行計畫書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以下應辦工作項目,並提送期中審查報告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1.計畫背景與周邊發展資料(近十年是否將有大型開發物件或交通道路改變)蒐集。 2.配合捷運三鶯線及新北市立美術館啟用後,分析鶯歌地區及聯外推估私人運具數量及接駁公車的使用推估。 3.配合捷運三鶯線及新北市立美術館啟用後,交通及環境影響評估。 (三)第三階段:期中報告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60日曆天內應完成以下應辦工作項目,並提送期末報告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1.鶯歌地區所有公車路線的規劃(含既有公車路線的調整、未來轉乘公車的需求新闢路線等)。 2.三鶯地區公車路網調整。 3.基地開發及空間配置(含公車調度空間、遊覽車及汽機車停車場及商業空間等)。 4.經營模式規劃。 5.建議及結論。 (四)第四階段:於期末報告書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10日曆天提交總結報告書20份及報告光碟片20份予甲方驗收。 二、期中、期末審查之日期及時間由甲方另行訂定通知乙方準備簡報;執行計畫書及期中報告審查作業完成,乙方須於審查作業會議完成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修正,並提送修正版10份予甲方審查。 三、乙方提送之各階段履約成果(依審查意見修正之修正版),經甲方審查後,認為有不當、疏漏或其他必要修正之情形時,得通知乙方修正,乙方須於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修正完妥並送交甲方審查。除經甲方同意者外,各階段履約成果之累計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否則視為逾期。 四、乙方應於履約期間協辦本案相關審查,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同時派員參加與本案有關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及其他相關會議、會勘,並提供資料及協助製作會議紀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9/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9
聯絡人
林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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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9603456 #6807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2.29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聯絡人
林佳燕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6807
傳真號碼
(02) 2966154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03 17:00
開標時間
109/09/03 18: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102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執行計畫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履約期限: 一、乙方應依以下作業階段時程辦理本委託案各項工作項目: (一)第一階段: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執行計畫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二)第二階段:執行計畫書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以下應辦工作項目,並提送期中審查報告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1.計畫背景與周邊發展資料(近十年是否將有大型開發物件或交通道路改變)蒐集。 2.配合捷運三鶯線及新北市立美術館啟用後,分析鶯歌地區及聯外推估私人運具數量及接駁公車的使用推估。 3.配合捷運三鶯線及新北市立美術館啟用後,交通及環境影響評估。 (三)第三階段:期中報告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60日曆天內應完成以下應辦工作項目,並提送期末報告書10份送交甲方審查: 1.鶯歌地區所有公車路線的規劃(含既有公車路線的調整、未來轉乘公車的需求新闢路線等)。 2.三鶯地區公車路網調整。 3.基地開發及空間配置(含公車調度空間、遊覽車及汽機車停車場及商業空間等)。 4.經營模式規劃。 5.建議及結論。 (四)第四階段:於期末報告書審定完成甲方發文日起10日曆天提交總結報告書20份及報告光碟片20份予甲方驗收。 二、期中、期末審查之日期及時間由甲方另行訂定通知乙方準備簡報;執行計畫書及期中報告審查作業完成,乙方須於審查作業會議完成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修正,並提送修正版10份予甲方審查。 三、乙方提送之各階段履約成果(依審查意見修正之修正版),經甲方審查後,認為有不當、疏漏或其他必要修正之情形時,得通知乙方修正,乙方須於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修正完妥並送交甲方審查。除經甲方同意者外,各階段履約成果之累計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否則視為逾期。 四、乙方應於履約期間協辦本案相關審查,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同時派員參加與本案有關之簡報、協調會、說明會及其他相關會議、會勘,並提供資料及協助製作會議紀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9/03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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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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