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市境內其餘路外停車場環境清潔維護、除草暨化糞池清運工作;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26萬9,705元,擴充期程以不逾本案履約期間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1020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0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本局通知日起算12個月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得以承辦關於環境清潔等之業務者,或公司或行號。
2.廠商或分包廠商/協力人員需領有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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