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金額為新臺幣3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西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2月14日起至109年3月14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乙級以上電氣承裝業;或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或得以承裝關於照明設備之業務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行號者,不在此限。
上開廠商應繳之資格文件請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之「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評審委員名單:
1. 禚洪濤/業界專家(已退休)/美國喬治城大學美國政府研究所碩士。
2. 曾介宏/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專任副教授兼主持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系博士。
3. 林志成/業界專家(已退休)/國立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碩士碩士。
4. 楊宗珉/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博士。
5. 謝佑欣/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總工程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碩士。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