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西側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9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或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2.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協會或團體或大(專)學院校。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評審小組委員有5名:
楊宗珉/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副局長
王忠賢/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科長
陳冠華/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技正
張志仲/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技正
黃敏政/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技正
2、本次招標文件之邀標書修正條文:
(1)第三條第(二)項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止(暫定)。
(2)第六條、一、水環境教育校園紮根、委託內容.項次、基本需求內容、(一):運用107年製作完成之瓦磘溝走讀地圖,聯繫走讀地圖沿岸之高中、國中、小學校並與學校環教課程結合,辦理示範走讀活動4場,每場次至少30人次參與。。
(3)第六條、三、辦理瓦磘溝新購地的綠美化使用意見評估蒐集、委託內容.項次、基本需求內容、3:至少要訪談里內有本局施作簡易綠美化工程之里長至少5名,並收集至少100位里民之意見,並作成結論。
3、本次招標文件之投標須知修正條文:
(1)壹、十四參與評審須知、(四)本採購案本機關辦理評審時廠商「須辦理簡報」。
(2)108年新北市瓦磘溝水環境教育暨公共溝通(第2次招標)評審小組人員評分表……:評審項目六、簡報及答詢……:10分(配分)。
4、依據本案業務單位河計科108年4月3日簽准便簽略以:本次招標之招標文件與第一次招標之招標文件並無重大改變。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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