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3A 已截止

碧潭至烏來間自行車道評估及整體規劃與第一期工程設計委託設計服務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公告日:106/10/25 截止日:106/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3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1/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代碼 3.82.2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18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18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評估及整體規劃或第一期工程設計;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0/25
原公告日 106/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03 14:00
開標時間 106/11/03 14: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三規定及契約書第八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或 2.土木技師事務所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或 4.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預算:本機關就本採購案包含評估及整體規劃、第一期工程設計等二部分,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32萬元正。 (一)本採購案之評估及整體規劃部分,採總包價法,其相關服務費用為新臺幣4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第一期工程設計部分,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 1預計給付予工程廠商之建造費用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184萬7,548元正。 2採購預算金額係以104年7月1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40022052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監造」項目-之百分比上限參考值,再乘以「預算折扣率」後計算之。上開「預算折扣率」為〔90%〕。 3本採購案之第一期工程設計部分委託技術服務費,另水理分析費用45萬元及地鑽探費用32萬元。 二、期程要求: (一)於訂約日之次日起20日內提送整體規劃期初工作報告(含第一期工程範圍評估),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二)於機關核定期初工作報告之次日起45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15日內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三)於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之次日起45日內提送期末成果報告書,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15日內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四)前開履約日計算以機關公文所載發文日及機關收文日為準。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採購案委託契約書第八條之「履約期限」規定。
106年10月24日更正公告說明 1.依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106年10月24日便簽辦理。 2.更正公告「本採購案工程計畫範圍內之河岸航拍地形圖相關資料,於決標後由機關提供得標廠商參考」內容。 3.配合本次修正,本採購案: 【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06年11月3日下午14時00分】 【開標時間延後至106年11月3日下午14時40分】 4.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3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2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18
機關代碼
3.82.25.1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89699596#318
傳真號碼
(02)8969942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評估及整體規劃或第一期工程設計;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0/25
原公告日
106/10/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03 14:00
開標時間
106/11/03 14: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三規定及契約書第八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事務所;或 2.土木技師事務所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或 4.公司或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預算:本機關就本採購案包含評估及整體規劃、第一期工程設計等二部分,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32萬元正。 (一)本採購案之評估及整體規劃部分,採總包價法,其相關服務費用為新臺幣400萬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第一期工程設計部分,係以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契約價金: 1預計給付予工程廠商之建造費用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184萬7,548元正。 2採購預算金額係以104年7月1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400220520號令修正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監造」項目-之百分比上限參考值,再乘以「預算折扣率」後計算之。上開「預算折扣率」為〔90%〕。 3本採購案之第一期工程設計部分委託技術服務費,另水理分析費用45萬元及地鑽探費用32萬元。 二、期程要求: (一)於訂約日之次日起20日內提送整體規劃期初工作報告(含第一期工程範圍評估),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5日內完成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二)於機關核定期初工作報告之次日起45內提送期中報告書,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15日內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三)於機關核定期中報告書之次日起45日內提送期末成果報告書,如機關審查後退回修正,於退回日之次日起15日內修正並送達機關辦理複審。 (四)前開履約日計算以機關公文所載發文日及機關收文日為準。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採購案委託契約書第八條之「履約期限」規定。
106年10月24日更正公告說明
1.依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106年10月24日便簽辦理。 2.更正公告「本採購案工程計畫範圍內之河岸航拍地形圖相關資料,於決標後由機關提供得標廠商參考」內容。 3.配合本次修正,本採購案: 【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06年11月3日下午14時00分】 【開標時間延後至106年11月3日下午14時40分】 4.請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3 14: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7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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