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西側經濟發展局0330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質如實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2年5月1日新北經招字第112082965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性質屬招商案,依個案需求訂定契約內容
廠商資格摘要
1-(1)公司或行號,或;(2)前述以外之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說明如下:
一、更正相關文件:
(一)更新新店寶高智慧產業園區廠戶規約:原第5版更新為第6版,更新後文件名稱為「06-更正招標文件-新店寶高智慧產業園區廠戶規約(第6版)」。
(二)更新投標須知:配合規約更新延長等標期,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改為「至112 年 6 月 1 9 日止」,外標封截止收件日期改為「民國112年6月29日下午5時整」,更新處以紅字標示。
二、第6版「新店寶高智慧產業園區廠戶規約」,內容涉及修改公共空間使用規範、刪除門禁卡異動/註銷明冊、新增廠戶標配汽機車位異動申請單、修改物業管理資訊系統管理規範、修改茶水間樓梯間管理規範及新增月租汽機車位異動申請表等,爰延長等標期至112年6月29日下午5時整截標,下午5時30分於原場地開標。
三、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