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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113至114年度新北市嬰幼兒接種輪狀病毒疫苗」;且該擴充之期間為自決摽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新臺幣192萬元、數量為640人(份)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支付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0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已達本契約金額上限,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屬已立案法人、機構、團體、公司或行號,其項目列有「西藥製造業」、「西藥批發業」、「西藥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賣藥品等相關廠商。
二、西藥製造業或西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需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3年5月15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四)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五)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四、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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