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82.1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醫管科林小姐/秘書室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2577155#2139/3165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
| 傳真號碼 | (02)225705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於履約期間(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31日止)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金額為新臺幣58萬6,119元,其中第1項(大箱40L紙箱)金額為36萬7,425元;第2項(小箱20L紙箱)金額為21萬8,694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5/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是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整/現金支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5/18 09:00 |
| 開標時間 | 112/05/18 14:0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每項次各新臺幣6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2/08/06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公司、行號或團體且領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者,其許可清除或處理廢棄物種類須包含代碼為C-05類之感染性廢棄物。 (二)本案允許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家數上限為2家。由「廢棄物清除業」為代表,與「廢棄物處理業」共同投標;或由「廢棄物處理業」為代表,與「廢棄物清除業」共同投標。若單一廠商資格符合,亦得單獨投標。 二、應繳資格審查之文件 (一)合法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應依資格條件繳交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影本及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影本,其許可清除、處理之廢棄物種類須含代碼為C-05類之感染性廢棄物。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該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請求釋疑之截止期限為112年5月15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取電子領標方式,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請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四、本採購案採項目複數決標,招標品項共分為2項: (一)第1項(大箱40L紙箱):預計決標予1家廠商。 (二)第2項(小箱20L紙箱):預計決標予1家廠商。 (三)不限每家廠商僅能投標1項或得標1項。 (四)請於投標廠商聲明書勾選投標項次。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5/1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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