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2577155#2963/316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第一項180,000元;第二項5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保管款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且需列有得販賣「微生物產品、培養器材」等相關者,始得投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
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
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
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
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
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釋之截止期限為111年7月13日。
二、招標文件之取得:
(一)請盡量採電子領標,以符開標前投標廠商保密之立意。
(二)現場領標者請提前來電預約並自備零錢,以免影響權益。
三、投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
(一)建議按審查表內容檢視投標文件,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二)投標文件敬請按照審查表之順序排列。
(三)投標文件內免附各式空白審查表。
(四)標單標價是否已填妥,且未超過預算金額。
四、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後依契約規定於契約書內頁貼足印花稅票,或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五、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達各類預算金額上限(微生物傳統培養類金額3,794,000 元,微生物鑑定類金額1,104,500元),兩者以先屆者為準。依機關通知實際需求分批交貨,應交貨數量依機關每批以電子郵件等書面通知,交貨日自通知次日起 14 日曆天內交清。
六、本案第2項(微生物鑑定類)已決標,尚餘第1項(微生物傳統培養類)。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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