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乳房X光攝影篩檢、判讀合格醫師」證明文件影本
二、具有讀取廠牌Lorad-Hologic型號Selenia廠牌影像讀取儀之經驗或具有廠牌影像讀取儀之設備。須檢附相同廠牌之乳房攝影X光機購買或租用證明影本。
三、須有經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審核通過之乳房X光攝影影像判讀醫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受理招標文件疑義或異議單位: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電話:02-24972132#20、傳真:02-24978320、地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
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下列收件地點:
(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
(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 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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