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5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醫療作業基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樓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為醫醫療氣體維護保養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內登記有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或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或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等)。
二、技術人員應具有(每項1人以上)
1.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甲種電匠證照。
2.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操作人員。
3.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含)以上資格者或取得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資格證照。
三、其餘詳本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需現場實地會勘(請事先聯絡機關承辦窗口以利安排時間):連絡人:張家豪(工務室);連絡電話:02-2982-9111,分機:3620;行動電話:0978-695-262。
2.投標時廠商需提交會勘證明。
3.建議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先行按本採購案各式須知(開標前投標文件審查須知/審查表、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價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內容,自我檢視投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以避免投標文件錯誤或遺漏。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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