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3f圖書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3/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6f總務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設立登記營業項目列有「醫療器 材販售許可、藥品許可證及公司營業登記證」或其它符合本案資格。
2.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醫療機構類似本招商內容的商場設置
之興建、營運經驗者
3.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4.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決標之日起至111年1月31日止,期滿自動失效,不另行書面通知,廠商逾時不撤離者視同違約,由機關處理之各項費用得由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得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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