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00000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第11期租賃式監錄系統影像服務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11/0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220,060
原始預算
$ 120,768,000
底價金額
$ 119,318,784
決標折數
9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82.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4 - 電信相關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黎英奇
聯絡電話 (02)80725454#4034
機關代碼 3.82.1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聯絡人 黎英奇
聯絡電話 (02)80725454#4034
傳真號碼 (02)2272145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金額為新臺幣4,770萬元。 (二) 預計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開始啟動服務機制翌日起算5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P.S.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1/06
原公告日 110/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3 14: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建置755具監錄系統影像服務,並按時提供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11/1--116/10/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資訊安全系統專家認證 2.Cisco Certified Internetwork Expert 美國思科網路頂級認證 3.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rofessional 美國思科網路專家級認證 4.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Agile Certified Practitioner國際敏捷專案管理師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服務建議書。 (二)、曾經承作完成監控專案之證明文件(如結案證明或驗收紀錄)。 (三)、協力廠商合作同意書。 (四)、為確保承作廠商具資訊安全管理、網路規劃、維護作業、專案管理能力,需檢附CISSP 、CCIE 、CCNP 及PMI-ACP 認證文件影本各1份。 (五)、裝設施作、維護所需4部高空作業車(載重150公斤以上)之相關車籍資料影本及對應所需之操作或訓練證照資料影本。 (六)、前兩款資格證明文件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黎英奇
聯絡電話
(02)80725454#4034
機關代碼
3.82.13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聯絡人
黎英奇
聯絡電話
(02)80725454#4034
傳真號碼
(02)2272145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總金額為新臺幣4,770萬元。 (二) 預計後續擴充履約期間為開始啟動服務機制翌日起算5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P.S.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說明二規定,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1/06
原公告日
110/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3 14: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需建置755具監錄系統影像服務,並按時提供服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11/1--116/10/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資訊安全系統專家認證 2.Cisco Certified Internetwork Expert 美國思科網路頂級認證 3.Cisco Certified Network Professional 美國思科網路專家級認證 4.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Agile Certified Practitioner國際敏捷專案管理師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服務建議書。 (二)、曾經承作完成監控專案之證明文件(如結案證明或驗收紀錄)。 (三)、協力廠商合作同意書。 (四)、為確保承作廠商具資訊安全管理、網路規劃、維護作業、專案管理能力,需檢附CISSP 、CCIE 、CCNP 及PMI-ACP 認證文件影本各1份。 (五)、裝設施作、維護所需4部高空作業車(載重150公斤以上)之相關車籍資料影本及對應所需之操作或訓練證照資料影本。 (六)、前兩款資格證明文件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5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