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82.11.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 中和區 員山路471號 |
| 傳真號碼 | (02) 2225330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開標時間 | 113/10/30 03: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20110-2 |
|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 原招標案為公開招標,且由本府採購處代為辦理招標作業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全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次為變更,仍依原契約續用。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28722892 |
| 廠商名稱 | 和建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技術顧問公司 |
| 廠商地址 |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溪尾街92號7樓 |
| 廠商電話 | (02) 22861608 |
| 決標金額 | 11,548,388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10/30 - 114/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新北市轄內公路系統及主要市區道路暨附屬設施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和建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1,548,388元 |
| 底價金額 | 11,548,388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1,548,388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10/30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11/19 |
| 契約編號 | 1120110-2-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否 |
|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 否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1,548,388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本採購案之「另計服務項目B」屬開口契約,後續擴充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1萬元正,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得標廠商履約,並採契約單價及實際施作或供應之數量結算給付價金,故本案訂約時係以上限金額作為契約金額。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2.11.3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2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且補助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個案公共工程 |
| 其他:附加說明 | 議定金額:「本契約建造費用遇未能預見之情形需行追加者,得辦理契約變更。追加之建造費用,由雙方就變更部分另議單一費率後計算服務費」本次議定單一費率分別為: (一) 設計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3.234%(單一費率)給付予乙方。 (二) 監造服務費用以建造費用2.514%(單一費率)給付予乙方。 履約期限:本契約乙方應自甲方通知日起履約,每一分案依甲方每次所定之工期履約,最後分案通知期限延長至114年12月31日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已先屆者為準;其餘詳如本契約書第八條附件。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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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