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918-2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新北市政府委託民間辦理石門老梅公共托育中心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5/09/29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6/09/18 09:40 | 開標:2026/09/18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2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0,364,400
原始預算
$ 40,364,4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社會局兒童托育科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3677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20年1月1日至123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590萬元,計新臺幣2,36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萬,200元,計新臺幣24萬800元,總計新臺幣2,384萬800元。餘詳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sac11500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9/18 09:40
開標時間 115/09/1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實施計畫。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2.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3.前2款外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兒童照顧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何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3677。 【場地勘查】 本採購案公告後,廠商可向本府申請公共托育中心場地現場勘查,聯絡人: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何先生(02)29603456分機3677。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20年1月1日至123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590萬元,計新臺幣2,36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萬,200元,計新臺幣24萬800元,總計新臺幣2,384萬8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 履約期間在1年以上者,自第2年起,履約進行期間,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物價調整指數,就漲跌幅超過10%之部分,得與甲方協調調整契約價金。另中心因自營運收入中,每年依薪資級距表調整60%年資滿1年以上之工作人員薪資。 (2) 契約價金得依物價調整指數,調整公式由甲方依年度預算,另行協商訂定。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8 09: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羅小姐/社會局兒童托育科何先生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3677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新北市政府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20年1月1日至123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590萬元,計新臺幣2,36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萬,200元,計新臺幣24萬800元,總計新臺幣2,384萬800元。餘詳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3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sac115001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67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9/18 09:40
開標時間
115/09/1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實施計畫。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以「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2.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幼兒保育或幼兒教育等相關者;或3.前2款外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幼兒保育、幼兒教育、兒童福利、兒童照顧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何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3677。 【場地勘查】 本採購案公告後,廠商可向本府申請公共托育中心場地現場勘查,聯絡人: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何先生(02)29603456分機3677。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事宜;期間為120年1月1日至123年12月31日,人事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590萬元,計新臺幣2,360萬元;場地修繕及設施設備購置費擴充金額為每年新臺幣6萬,200元,計新臺幣24萬800元,總計新臺幣2,384萬8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 履約期間在1年以上者,自第2年起,履約進行期間,得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物價調整指數,就漲跌幅超過10%之部分,得與甲方協調調整契約價金。另中心因自營運收入中,每年依薪資級距表調整60%年資滿1年以上之工作人員薪資。 (2) 契約價金得依物價調整指數,調整公式由甲方依年度預算,另行協商訂定。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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