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306 已截止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景觀改造統包工程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15/05/06 截止日:115/05/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83,513,709

押標金
$ 4,17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5/1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先生/秘書處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2206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秘書處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2206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1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補助金額 83,513,70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50306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以下簡稱行政園區)自落成啟用迄今已超過20年,周邊景觀風貌未經顯著更迭,面對周邊都市機能提升及民眾使用模式轉變,現有環境已難充分展現市府作為現代化城市核心之形象。加以園區內既有設施(如景觀魚池及水舞設備)因硬體老化致使原有機能式微,造成空間利用率低落,且噴灌系統等基礎設施管線老舊,更嚴重影響維護管理效能。 為延續並擴大板橋核心區域環境一致性與視覺統合性,本處擬接續本府工務局及養工處於110年及114年完成之「府中雙城」-市民廣場北側改善工程及廣場周遭人行環境改善工程。期能活化陳舊場域並優化空間機能,重塑園區整體意象、提升景觀品質,進而將本園區轉型為兼具實用機能、空間美學與宜居特性的城市新地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2 11:00
開標時間 115/05/12 11: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7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第一階段施工範圍之預定進度表(含設計及施工)及工作執行計畫書,第一階段施工應於115年11月5日前竣工,第二階段施工應於116年10月31日前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一、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戶外空間改善或景觀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之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2資格: 一、 1.建築師事務所;或 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 4.公司或行號;或 5.前 4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景觀設計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戶外空間改善或景觀環境改善設計 之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林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20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2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先生/秘書處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2206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秘書處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鄭先生/秘書處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2206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16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補助金額
83,513,70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50306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以下簡稱行政園區)自落成啟用迄今已超過20年,周邊景觀風貌未經顯著更迭,面對周邊都市機能提升及民眾使用模式轉變,現有環境已難充分展現市府作為現代化城市核心之形象。加以園區內既有設施(如景觀魚池及水舞設備)因硬體老化致使原有機能式微,造成空間利用率低落,且噴灌系統等基礎設施管線老舊,更嚴重影響維護管理效能。 為延續並擴大板橋核心區域環境一致性與視覺統合性,本處擬接續本府工務局及養工處於110年及114年完成之「府中雙城」-市民廣場北側改善工程及廣場周遭人行環境改善工程。期能活化陳舊場域並優化空間機能,重塑園區整體意象、提升景觀品質,進而將本園區轉型為兼具實用機能、空間美學與宜居特性的城市新地標。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5/12 11:00
開標時間
115/05/12 11: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17萬元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5日曆天內提出第一階段施工範圍之預定進度表(含設計及施工)及工作執行計畫書,第一階段施工應於115年11月5日前竣工,第二階段施工應於116年10月31日前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第1資格: 一、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戶外空間改善或景觀環境改善相關工程
之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第2資格: 一、 1.建築師事務所;或 2.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科;或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或 4.公司或行號;或 5.前 4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景觀設計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
戶外空間改善或景觀環境改善設計
之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異議受理單位及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林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206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說明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5/12 11: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78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7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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