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223A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抽水站及水門檢查工作委託技術服務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5/0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360,000
原始預算
$ 9,115,934
底價金額
$ 8,3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王先生(22726610#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王先生(02)22726610#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03
原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3 13:40
開標時間 114/12/23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服務項目涉及本市防汛安全,不容得標廠商疏忽怠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服務項目涉及本市防汛安全,不容得標廠商疏忽怠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含檢查技師名單):自決標日次日起算14日曆天內函送機關本案所有工作計畫(含檢查技師名單),由機關直接核定。 2.抽水站及水門檢查:工作計畫書(含檢查技師名單)經機關核定後即可前往檢查,如需假日前往檢查須10日前發文通知機關,第1階段檢查須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65日曆天前完成42站抽水站檢查(含該抽水站的水門、橫移門)並提送檢查報告,第2階段其餘42站抽水站檢查(要包含安全評估檢查的12個抽水站)須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130日曆天完成檢查並提送檢查報告,各階段函送機關各標的之定期檢查報告書(初稿版)一式7份及電子檔(可以電子信箱或line傳輸)予機關審查。廠商須配合辦理製作簡報及至指定地點向機關報告、配合現場查驗等事宜,修正版於機關發文次日起14日內提送1份。審查同意核定後,依機關指示天數內(倘無特別指示則為隔日起算7日內),廠商須函送各標的之定期檢查報告書(定稿版)一式2份(請裝訂成冊)及電子檔(光碟)供機關備查。 3.管線調查: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廠商須完成檢查之成果建檔及報告書。 4.結構物傾度盤: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每3個月提送1次檢測報告,一共4次檢測報告。 5.沉陷點監測:沉陷點設置(6處)監測,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每3個月提送1次檢測報告,一共4次檢測報告。 6.抽水站安全評估工作: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130日曆天前完成12站抽水站檢查(要含在第二階段抽水站水門檢查工作檢查站別中)並提送檢查報告。 7.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執業執照);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為更正招標公告,修正內容:補傳「第1次招標修正內容對照表」。 2.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爰等標期維持原期限至114年12月23日下午1時40分截止投標。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2月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內容第7頁,詳如「第1次招標修正內容對照表」。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爰等標期維持原期限至114年12月23日下午2時整。 3.本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王先生(22726610#227)。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6」(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3 13:4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王先生(22726610#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張簡先生/水利局王先生(02)22726610#227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7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12/03
原公告日
114/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23 13:40
開標時間
114/12/23 14: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3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服務項目涉及本市防汛安全,不容得標廠商疏忽怠慢。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服務項目涉及本市防汛安全,不容得標廠商疏忽怠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工作計畫書(含檢查技師名單):自決標日次日起算14日曆天內函送機關本案所有工作計畫(含檢查技師名單),由機關直接核定。 2.抽水站及水門檢查:工作計畫書(含檢查技師名單)經機關核定後即可前往檢查,如需假日前往檢查須10日前發文通知機關,第1階段檢查須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65日曆天前完成42站抽水站檢查(含該抽水站的水門、橫移門)並提送檢查報告,第2階段其餘42站抽水站檢查(要包含安全評估檢查的12個抽水站)須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130日曆天完成檢查並提送檢查報告,各階段函送機關各標的之定期檢查報告書(初稿版)一式7份及電子檔(可以電子信箱或line傳輸)予機關審查。廠商須配合辦理製作簡報及至指定地點向機關報告、配合現場查驗等事宜,修正版於機關發文次日起14日內提送1份。審查同意核定後,依機關指示天數內(倘無特別指示則為隔日起算7日內),廠商須函送各標的之定期檢查報告書(定稿版)一式2份(請裝訂成冊)及電子檔(光碟)供機關備查。 3.管線調查: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廠商須完成檢查之成果建檔及報告書。 4.結構物傾度盤: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每3個月提送1次檢測報告,一共4次檢測報告。 5.沉陷點監測:沉陷點設置(6處)監測,應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每3個月提送1次檢測報告,一共4次檢測報告。 6.抽水站安全評估工作:於「工作計畫書」核定次日起130日曆天前完成12站抽水站檢查(要含在第二階段抽水站水門檢查工作檢查站別中)並提送檢查報告。 7.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工作說明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科者(執業執照);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第2次更正公告
1.本次修正為更正招標公告,修正內容:補傳「第1次招標修正內容對照表」。 2.按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次修正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爰等標期維持原期限至114年12月23日下午1時40分截止投標。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4年12月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4年12月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投標須知內容第7頁,詳如「第1次招標修正內容對照表」。 2.本次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爰等標期維持原期限至114年12月23日下午2時整。 3.本次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王先生(22726610#227)。
異議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6」(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23 13:4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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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7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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