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08/07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張小姐/捷運工程局-林先生22852086#8830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7676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36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8/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4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7元 |
| 總計 | 167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截止投標 | 114/08/12 10:40 |
| 開標時間 | 114/08/12 11:00 |
| 開標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決標後經本機關通知開工日次日起至各階段累計510日曆天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結構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執業執照)。或;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結構工程科或土木工程科技術服務者(應檢附中華民國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 3.「學校」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科別或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與橋梁結構研究分析或土木工程相關者。或; 4.以「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參與投標者: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校內學術單位(學院、學系、研究所),且該等學術單位與橋梁結構研究分析或土木工程相關者。或; 5.前4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與橋梁結構研究分析或土木工程相關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 其他: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 1.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廢標。 2.本案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公告內容。 |
|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林先生,電話為(02)22852086 分機1425。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
| 受理單位:臺星協定 |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僅提供電子領標。 |
|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 受理單位: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