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劉先生29603456分機5012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劉先生29603456分機5012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工程採購科/水利局劉先生29603456分機5012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機關指定與本案相關之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2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4/0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指定日起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為最後通知分案開工日期,竣工日則為最後分案完成日)或本案契約總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餘請參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2)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且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或新北市政府水利局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採購法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之指定日起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為最後通知分案開工日期,竣工日則為最後分案完成日)或本案契約總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惟「115年度水防道路設施養護工程」若未能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決標者,最後分案通知期限順延至「115年度水防道路設施養護工程」決標日止。每一分案工程履約期限依本機關所訂之工期為準;在無順延或本案契約總額用罄情事下114年12月31日為本機關最後通知分案開工日期,倘順延,則本機關最後通知分案開工日期依前述類推延伸,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本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
其他: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工程養護科)劉先生29603456分機5012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 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 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