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停車營運科吳先生(02-29702960分機8717)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夏小姐/交通局停車營運科吳先生(02-29702960分機8717)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每月系統維護及新增功能;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2個月、金額為新臺幣193萬5,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截止投標
113/10/31 09:4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11/01 09:4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10/3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11/01 09:4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9603456#7673))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規範廠商履約期間確實執行作業且作業規定有計點扣罰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114年1月5日起至116年1月4日之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洽辦機關資料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機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洽公地點為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1段108號4樓)、聯絡人:停車營運科吳先生、電話:02-29702960分機8717、傳真:02-29701110。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