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03C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2-113年度新北市淡水區淡海新市鎮共同管道升級統包工程

💰 預算金額: NT$ 3109萬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3/01/30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4/01/09 14:40 | 開標:2024/01/09 15: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150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4/01/04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4/01/0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080,000
原始預算
$ 31,085,79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鄒先生/養護工程處劉先生02-22253299分機343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7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 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廠商每月內巡皆需耗費1整日全程步行巡查,人員透過通訊網路與外界即時聯絡,配合中控室共管入口裝設自動門禁系統,遠端控制及紀錄以掌握人員進出,節省中控室派駐支援人力每月1人日,總計1年節省達12人日。全區光纖網路,部分共管將增設5G行動通訊信號,保留後續建置共管其他App並預留未增設需高速頻寬各種物聯網應用空間圖形化監控軟體具可擴充性,未來增加監控項目或應用亦可同步增加或連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1/09 14:40
開標時間 113/01/09 15: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細部設計、室內裝修申請、相關審查作業及施工期程),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機電及資訊軟硬體系統整合、安裝維護 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監控系統、監控管理中心、機電或資訊軟體系統整合之製造、供應或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六、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一) 本案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細部設計、室內裝修申請、相關審查作業及施工期程)。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本機關審查,本機關審查時程為7日曆天。工程之細部設計應於基本設計審查通過後6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本機關審查,本機關審查時程為14日曆天。設計如不符本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本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本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本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本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二) 工程之施工應於核定細部設計後立即開工,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算300日曆天內竣工。 (三) 其餘規定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劉先生,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343。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鄒先生/養護工程處劉先生02-22253299分機343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7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1.3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是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 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廠商每月內巡皆需耗費1整日全程步行巡查,人員透過通訊網路與外界即時聯絡,配合中控室共管入口裝設自動門禁系統,遠端控制及紀錄以掌握人員進出,節省中控室派駐支援人力每月1人日,總計1年節省達12人日。全區光纖網路,部分共管將增設5G行動通訊信號,保留後續建置共管其他App並預留未增設需高速頻寬各種物聯網應用空間圖形化監控軟體具可擴充性,未來增加監控項目或應用亦可同步增加或連結。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13/01/09 14:40
開標時間
113/01/09 15: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細部設計、室內裝修申請、相關審查作業及施工期程),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其他:機電及資訊軟硬體系統整合、安裝維護
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監控系統、監控管理中心、機電或資訊軟體系統整合之製造、供應或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六、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履約期限
(一) 本案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300日曆天內完成(含基本/細部設計、室內裝修申請、相關審查作業及施工期程)。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並提送本機關審查,本機關審查時程為7日曆天。工程之細部設計應於基本設計審查通過後60日曆天完成,並提送本機關審查,本機關審查時程為14日曆天。設計如不符本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本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本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1次者,廠商除應依本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本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二) 工程之施工應於核定細部設計後立即開工,並於決標日之次日起算300日曆天內竣工。 (三) 其餘規定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劉先生,電話為(02)2225-3299分機343。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受理單位: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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