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黃小姐((02)89232300分機2219)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姜林小姐或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黃小姐((02)89232300分機2219)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時為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第八條(附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類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其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112.12.06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內容請詳「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招標文件。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或書面通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3.本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污水下水道工程科黃小姐、4.電話為 (02)89232300分機2219、5.傳真為 (02)89231015。
受理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本案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敬請見諒。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