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1/3282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係屬延續性計畫,為確保廠商於專案期間之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5日止,各階段期程詳如專案需求說明書柒之規定;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訊軟體服務、資訊軟體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整合或相關業務者。);
其他:資料中心或共構機房或地政相關資訊採購案且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600萬元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500萬元
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且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五、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切結將)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者);
且六、廠商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投標廠商具有「通過第三方驗證ISO 27001或CNS 27001,且該認證仍有效」者);
且七、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八、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112.6.8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地政局112年6月7日便簽辦理。
其他:(5)提供可熱抽換(hot-swappable)之電源供應器及風扇元件。
更正為[(5)提供電源供應器及風扇元件。];(2)需求說明書第29頁中,項目[磁帶館(數量2台)]之[(2)提供3個(含)以上16Gb(含)以上光纖介面之LTO-8 (含)以上磁帶機模組...]更正為[(2)提供3個(含)以上8 Gb(含)以上光纖介面之LTO-8 (含)以上磁帶機模組...]。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是屬重大變更,修正後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詳如本次更正公告。
4.112年6月8日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至112年6月14日止。
5.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6.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7.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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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政資料科)林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282。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受理單位: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因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