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201 已截止

112年度全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未納戶接管工程(開口契約)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11/12/20 截止日:112/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0,000,000

押標金
$ 2,5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1/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席小姐89232300#221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小姐/席小姐89232300#221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112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2/01/03 09: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通知日起開工,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交辦單,通知廠商履約,交辦單應明定各次履約期限,機關最後分案通知期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交辦單之履約期限以各交辦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最後交辦案竣工日另加計報竣文書作業14日,始為完工日期。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污水下水道工程屬地下管線,建設時常遇未知管線或違章拆除障礙,致施工數量及施工期程尚難全依範本契約契約執行,本機關修正部分條文,以使契約符污水下水道特性,以利後續執行。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一、第1資格為: 1.(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 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第2資格為: 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席小姐,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2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1/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小姐/席小姐89232300#221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9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蔡小姐/席小姐89232300#2211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79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112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50元
系統使用費
75元
文件代收費
38元
總計
86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03 09:00
開標時間
112/01/03 09:20
開標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3/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通知日起開工,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交辦單,通知廠商履約,交辦單應明定各次履約期限,機關最後分案通知期限至113年 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次交辦單之履約期限以各交辦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最後交辦案竣工日另加計報竣文書作業14日,始為完工日期。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因污水下水道工程屬地下管線,建設時常遇未知管線或違章拆除障礙,致施工數量及施工期程尚難全依範本契約契約執行,本機關修正部分條文,以使契約符污水下水道特性,以利後續執行。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 2 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一、第1資格為: 1.(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且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 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4.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第2資格為: 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及「投標須知-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席小姐,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22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1/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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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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