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117C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11-114年新北市政府雲端硬碟擴充及維運服務

💰 預算金額: NT$ 412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下載投標須知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1/12/0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11/29 09:40 | 開標:2022/11/29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2,400
原始預算
$ 4,122,4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849-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小姐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蘇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953096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1117C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114年新北市政府雲端硬碟擴充及維運服務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849-其他電腦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82.22.1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122,4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1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1/0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29 09:4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括維運服務3年及設備保固5年,為順利推動,收取履保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規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依本案特性調整以符合本案需求。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 2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11.11.11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111年11月9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略以說明如下:(1)修正需求說明書壹、三、(三)維運服務內容;(2)修正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摘要內容;(3)刪除需求說明書壹、八(一)資訊安全及效能檢測內容並調整項次;(4)修正需求說明書貳、一、1.設備規格內容。餘詳如需求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1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1年11月10日止。111年11月11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1年11月17日止。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黃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4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如:雲端硬碟設備擴充、資料移轉、設備維修及維運服務等);且金額為新臺幣85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fetched_at 2022-11-12T11:19:29+08:00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洽辦機關: 3.82.22.1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1
原公告日 111/11/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下載投標須知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1/11/29 09:4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括維運服務3年及設備保固5年,為順利推動,收取履保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依本案特性調整以符合本案需求。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 2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11.11.11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111年11月9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略以說明如下:(1)修正需求說明書壹、三、(三)維運服務內容;(2)修正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摘要內容;(3)刪除需求說明書壹、八(一)資訊安全及效能檢測內容並調整項次;(4)修正需求說明書貳、一、1.設備規格內容。餘詳如需求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1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1年11月10日止。111年11月11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1年11月17日止。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黃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4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如:雲端硬碟設備擴充、資料移轉、設備維修及維運服務等);且金額為新臺幣85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截標時間 111/11/29 09:40
開標日期 111/11/29 10:00
openfun_brief_type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1-114年新北市政府雲端硬碟擴充及維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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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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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603456#7658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82.11.1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勞務採購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機關資料:聯絡人
蘇小姐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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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53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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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1111117C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1-114年新北市政府雲端硬碟擴充及維運服務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4,122,4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11/11/11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11/11/08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否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招標資料: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29 09:4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括維運服務3年及設備保固5年,為順利推動,收取履保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其他: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規範。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是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依本案特性調整以符合本案需求。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 2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附加說明
[111.11.11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111年11月9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略以說明如下:(1)修正需求說明書壹、三、(三)維運服務內容;(2)修正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摘要內容;(3)刪除需求說明書壹、八(一)資訊安全及效能檢測內容並調整項次;(4)修正需求說明書貳、一、1.設備規格內容。餘詳如需求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1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1年11月10日止。111年11月11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1年11月17日止。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黃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4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如:雲端硬碟設備擴充、資料移轉、設備維修及維運服務等);且金額為新臺幣85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fetched_at
2022-11-12T11:19:29+08:00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11
原公告日
111/11/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1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1/11/29 09:4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含括維運服務3年及設備保固5年,為順利推動,收取履保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已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契約範本,並依本案特性調整以符合本案需求。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技師事務所,且其執業執照所列技師科別包括資訊科者,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 2 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資料處理服務」或得以承辦關於管理電腦及相關設備之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附加說明
[111.11.11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111年11月9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略以說明如下:(1)修正需求說明書壹、三、(三)維運服務內容;(2)修正需求說明書壹、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摘要內容;(3)刪除需求說明書壹、八(一)資訊安全及效能檢測內容並調整項次;(4)修正需求說明書貳、一、1.設備規格內容。餘詳如需求說明書-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屬重大變更,故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1月29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 4. .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一、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1年11月10日止。111年11月11日公告更正之招標文件內容請釋之截止期限延至111年11月17日止。 【附加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黃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44。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如:雲端硬碟設備擴充、資料移轉、設備維修及維運服務等);且金額為新臺幣85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份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只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截標時間
111/11/29 09:40
開標日期
111/1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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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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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4年新北市政府雲端硬碟擴充及維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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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49-其他電腦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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