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01C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協助企業進用身障者計畫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決標日:110/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0,976
原始預算
$ 1,570,97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小姐/勞工局陳小姐(分機6328)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聯絡人 詹小姐/勞工局陳小姐(分機6328)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5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1,570,97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0:20
開標時間 110/12/01 10: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期程要求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 院校之學校(應檢附核准設立之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2.醫療機構(應檢附開業執照),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從事就業或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等或相關事項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課 陳小姐;聯絡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328;傳真為(02) 2950-6856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分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0: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詹小姐/勞工局陳小姐(分機6328)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5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企劃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
聯絡人
詹小姐/勞工局陳小姐(分機6328)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45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24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 勞動部
補助金額
1,570,97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0:20
開標時間
110/12/01 10:4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期程要求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 院校之學校(應檢附核准設立之公函、立案證明、法人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2.醫療機構(應檢附開業執照),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從事就業或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等或相關事項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及電話
聯絡人(或單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身障就業輔導課 陳小姐;聯絡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328;傳真為(02) 2950-6856
其他招標文件郵購部分領取方式及地點
因疫情影響目前僅提供電子領標服務,現場領標及其他方式之領標作業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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