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204A 已截止

新北市政府市民廣場地下1樓東西側廁所修繕統包工程採購案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公告日:109/12/08 截止日:109/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5,278,933

押標金
$ 26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12/1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代碼 3.82.1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先生/秘書處(02)29603456分機222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曾先生/秘書處(02)29603456分機222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8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08
原公告日 109/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將本府市民廣場地下1樓原有之傳統男女公廁建置為性別友善廁所(中性廁所、無性別廁所),打造為非傳統性別特質者提供能安心如廁的環境,並使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如兒童、高齡者)的性別不同時,也能一同照護使用,以達成不分性別、不分年齡,全民皆可共同使用之如廁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3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4 17:1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共同投標--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需檢附前述資格文件證明),詳如「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第一資格 一. 建築師事務所。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二資格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詳如公開招標更正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更正公告 延長等標期 (1)補充公開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重要條款、二十四、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9年12月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9年12月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53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54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曾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22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2.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先生/秘書處(02)29603456分機222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
機關代碼
3.82.11.1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曾先生/秘書處(02)29603456分機2222
聯絡電話
(02)29603456#7662
傳真號碼
(02)2953096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82.1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2,88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08
原公告日
109/1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將本府市民廣場地下1樓原有之傳統男女公廁建置為性別友善廁所(中性廁所、無性別廁所),打造為非傳統性別特質者提供能安心如廁的環境,並使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如兒童、高齡者)的性別不同時,也能一同照護使用,以達成不分性別、不分年齡,全民皆可共同使用之如廁環境。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8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9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37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4 17:10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竣工;(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共同投標--廠商資格摘要 本機關「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廠商符合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需檢附前述資格文件證明),詳如「第1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第2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第一資格
一. 建築師事務所。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
第二資格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營業稅證明文件)。」(詳如公開招標更正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2)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第1次更正公告
延長等標期 (1)補充公開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
重要條款、二十四、疑義之處理
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09年12月8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09年12月9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53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54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530960。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曾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22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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