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姜林小姐或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5602/2955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 |
|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27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新北市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計畫」相關工作內容;且該擴充之總金額為新臺幣110萬元整。(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45.5 |
| 補助金額 | 1,1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4/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6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元 |
| 總計 | 83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採購處售標室(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14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4/1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8/04/18 09:2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一式4份於簽約日起計30個日曆天前提送本機關。 (二)期中報告初稿應於指定開工日期起40個日曆天以前提送本機關。 (三)期末報告初稿應於期中報告核定次日起40個日曆天以前提送本機關。 (四)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八條及其附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水土保持、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水土保持、土木工程、大地工程或水利工程技術服務者,或;3.公、私立大專院校,或;4.前3款外已立案之土木、大地、水利或水土保持等相關公會、法人、團體或機構)。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異議受理單位 |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
|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
| 洽辦機關聯絡人 |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山坡地保育科 蔡先生、4.電話為 (02)29603456分機2955、5.傳真為 (02)22724684。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08年度新北市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查定計畫 |
| 預估數量 | 2 |
| 單位 | 家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4/1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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