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吳小姐/29603456#4155觀光局陳先生
單位名稱
工程採購科/觀光局02-29603456#4155陳先生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聯絡人
吳小姐/29603456#4155觀光局陳先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後續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6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5658)出納單位繳交新台幣12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開標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一)碧潭吊橋監測系統維運、安全巡檢及資料分析:
1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執行本項目,共計執行36個月。
2包含「監測資料蒐集」、「監測資料判讀與分析作業」、「監測儀器例行維護及校正」、「監測儀器故障修理」、「監測系統異常處理及排除」、「監測警戒值及行動值調整」等監測系統正常運作必要工作。
3建立碧潭吊橋安全監測作業之標準管理流程,包含「日常管理程序」、「監測異常通報流程」、「吊橋安全緊急通報流程」等。
4碧潭吊橋監測網站之管理與維運。
5每月派員現地監測設備巡查及吊橋安全巡檢至少2次,以確保監測系統正常運作,並將巡檢結果納入該期監測報告;另橋址如遇四級以上地震、颱風、豪大雨情事,廠商應依機關要求進行災後巡檢服務,且不另追加相關費用,災後巡檢結果亦納入該期監測報告。吊橋安全巡檢如發現有立即性危險,廠商應立即通知機關,並提供緊急處理之建議。
6廠商應自本項目開始執行日起,每3個月為1期(共計12期),每期提送「碧潭吊橋安全監測成果報告書」一式4份供機關查驗,繳交期限為每期末月之次月15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二)碧潭吊橋現有監測系統儀器維修及汰換:
1包含「西岸錨定座既有主索索力監測用加速度計3組汰換更新」、「東岸橋塔鞍座既有LVDT位移計2組汰換更新」及「既有光纖資料擷取器維修」。
2汰換更新之儀器規格需優於原既有儀器規格或同等品,並於施作前提送相關資料至機關審查,經機關審查通過後方得施作。
3廠商應於機關通知履約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完成本項目,並於預定完成履約日前或完成履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書面通知機關。且廠商應於完成履約日起7日內將相關資料(含完工報告一式4份)提送機關。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1.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二、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顧問公司登記證所列營業範圍包括土木或結構工程技術服務者;或三、合法設立之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且2.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3.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觀光局 風景區管理科 林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155
其他招標文件購買方式
(1)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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