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姜林小姐或水利局污設科張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5602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25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0/29 |
| 原公告日 | 107/10/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1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東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29603456分機5657、5658)繳交新台幣2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其他領標方式詳說明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1/06 10:30 |
| 開標時間 | 107/11/06 10:4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投標廠商參加投標之區域,投標第1區或第2區或2區均投標,其押標金額度均為新臺幣45萬元。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3/02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及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2.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或;3.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4.公司或行號,或;5.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廢污水處理或得以從事下水道管線清理、檢視之業務者(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107.10.29更正公告說明 | 不延長等標期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07年10月26日便簽辦理。 2. 茲因投標須知(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項次3押標金票據或憑證之「個別審查項目」為「各區額度是否不低於新臺幣45萬元?」規定與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9點(一)規定「投標廠商參加投標之區域,投標第1區或第2區或2區均投標,其押標金額度均為新臺幣45萬元。」之情形不符,爰修正須知(基本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項次3押標金票據或憑證之「個別審查項目」內容,修正後為「額度是否不低於新臺幣45萬元?」;並於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25點載明本次更正公告之疑義截止日期。詳如修正後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訂截止日前五日公告,免延長等標期。 4.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 本次招標評選委員名單 | 外聘委員: 陳茨百 臺北市政府衛工處維護工程科科長 江黎明 台灣下水道協會理事長 張弘憲 臺北市政府衛工處設施管理科科長 陳孝行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授 內聘委員: 邱志強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簡任技正 姜佩君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下水道工程科技正 張志仲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污水設施科技正 |
|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 本契約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履約日起開始作業,至(1)108年12月31日止,或(2)契約總價用罄止,或(3)最後分案核定完工日。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 |
| 洽辦機關聯絡人 | 1.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2.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9樓。3.聯絡人(或單位)為污水設施科張小姐。4.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3133。5.傳真為(02)89231058。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第2區:包括本市西南區域,即板橋、樹林、土城、永和、中和、三峽、鶯歌、新店、汐止、淡水及其他經本機關配合接管、跨區支援及另外指定之新北市所轄區域之之污水下水道管線清理檢視、管線堵塞緊急處理、污水溢出清運、管內障礙物切(打)除等之各項作業。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區 |
| 預算金額_2 | 9,5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截標時間 | 107/11/06 10: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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