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12/1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 機關代碼 | 3.82.1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鄒先生/盧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5650 |
|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22,095,564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82.8.6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1051101-A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840元 |
| 系統使用費 | 184元 |
| 文件代收費 | 92元 |
| 總計 | 2,116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售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繳交新臺幣67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1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19 17:10 |
| 開標地點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採購處第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700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3/0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工程分為3期進行,各期工程工期不相互流用,並分別申報開工及完工,逾各期工程工期,按該期工程所佔契約價金個別計算違約金。各期之開工時間、履約期限如下,其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七條。 (一)第1期部分:第1期工程為校舍新建工程,擬於現有校園南側新增之校地,興建1棟地下2層、地上4層之校舍(含地下停車場2層、西側3樓以上之活動中心,合計新增普通教室30間)及對應設施(備)。第1期工程投標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775日曆天竣工。 (二)第2期部分:第2期工程包含拆除部分現有校舍(包含但不限,如仁愛樓、忠孝樓、中山大樓(部分)、廚房),再興建第二棟(地上4層)、第三棟校舍(地上5層)與部分景觀,以為教室、圖書館、廚房等使用(合計拆除42間教室,新建普通教室50間)與施作部分校園景觀。第2期工程投標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92日曆天竣工。 (三)第3期部分:第3期工程為校舍拆除工程以及校園新設操場與景觀,於拆除所餘校舍後(含中山大樓(部分)、信義樓、自強樓、和平樓等),施作操場以及其餘校園景觀(操場看臺、圍牆等)。第3期工程投標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四)其他:前述第1期與第2期工程完工並領取部分使用執照完成接水接電後,中山國民小學訂於30日內完成校舍搬遷轉換,投標廠商應依本機關指示及契約規定協助中山國民小學完成師生及相關教學設備搬遷安置工作,於搬遷作業期間,投標廠商仍應維持工區安全與工程管理。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壹、本案允許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所有」之資格規定: (一)第1資格為: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且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且 三、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曾完成建築工程之承做經驗,其單次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2億5,019萬3,758元,或累計契約結算金額不低於6億2,548萬4,395元;且 四、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五、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二)第2資格為: 一、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及2.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貳、廠商符合上開全部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參、其餘詳投標須知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6,880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6,8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
| 附記救濟程序 |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 洽辦機關聯絡人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國民小學(總務處)盧小姐,電話為:02-22755313分機277。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1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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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