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網路暨資安設備維護(修正後第一次招標)

臺北市議會 決標日:111/04/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藍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2,500
原始預算
$ 1,734,216
底價金額
$ 1,734,000
決標折數
99.3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東根
聯絡電話 (02)27297708#4301
機關代碼 3.8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
聯絡人 蕭東根
聯絡電話 (02)27297708#4301
傳真號碼 (02)2729072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招標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會認為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於次一年度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內,依原契約條件與得標廠商議價,期間以1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市議會保管款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以不法手段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廠商執行契約規定事項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1樓文書組(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者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相關證明文件取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於公告截止日前將資格封、建議書1式10份遞送本會,開標日當天由本會進行資格審查。廠商應依本會需求撰寫建議書,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案評選委員會擇期就廠商所提供之建議書及口頭簡報進行評選(評選標準如本會所附之徵求建議書說明文件及評分表)(廠商簡報時得有書面簡報資料但須列入投標文件,簡報現場不得另外發放簡報資料),經評選出序位第1之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利。 二、議價作業: (1)俟評選完成後由本會另行通知優勝序位第1之廠商議價。 (2)與評選優勝序位第1之廠商議價時以標單上中文大寫總價為準,在底價以內者為得標廠商。標價高於底價時,得洽請減價,減價次數不得逾6次。可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本會應予接受,並決標。廠商因故未能議價或議價不成時,視同放棄議價權,本會將通知次一序位者遞補議價,餘依此類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議會
機關代碼 3.8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蕭東根
聯絡電話
(02)27297708#4301
機關代碼
3.81
單位名稱
總務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
聯絡人
蕭東根
聯絡電話
(02)27297708#4301
傳真號碼
(02)2729072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招標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本會認為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於次一年度通過之法定預算額度內,依原契約條件與得標廠商議價,期間以1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3/30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議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市議會保管款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以不法手段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廠商執行契約規定事項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1樓文書組(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廠商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者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相關證明文件取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於公告截止日前將資格封、建議書1式10份遞送本會,開標日當天由本會進行資格審查。廠商應依本會需求撰寫建議書,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案評選委員會擇期就廠商所提供之建議書及口頭簡報進行評選(評選標準如本會所附之徵求建議書說明文件及評分表)(廠商簡報時得有書面簡報資料但須列入投標文件,簡報現場不得另外發放簡報資料),經評選出序位第1之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利。 二、議價作業: (1)俟評選完成後由本會另行通知優勝序位第1之廠商議價。 (2)與評選優勝序位第1之廠商議價時以標單上中文大寫總價為準,在底價以內者為得標廠商。標價高於底價時,得洽請減價,減價次數不得逾6次。可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本會應予接受,並決標。廠商因故未能議價或議價不成時,視同放棄議價權,本會將通知次一序位者遞補議價,餘依此類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議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9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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