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條件於109學年度結束前1個月進行餐點滿意度評審會,達合格分數70分以上,且廠商須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配合辦理續約相關程序可進行後續擴充一年。後續擴充日期:民國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預估230天(依實際上課天數為主)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488萬5,890元整。後續擴充數量:幼兒預計230天× 258人× 73 元,餐點費金額為新臺幣433萬1,820元整。教職員預計230天×33人×73元,餐點費金額為新臺幣55萬4,070元整。(依實際收托及用餐人數為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014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本園1樓辦公區
開標地點
320014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本園1樓辦公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014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本園1樓辦公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08月01日至110年07月 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塗改章者無效)。
4.廠商資格須有伙食材料買賣、副食品、水果供應之相關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訂於109年7月3日上午10時00分開標,開標地點於320014桃園市中壢區芝芭里1鄰民權路三段1488號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本園1樓辦公區。
2.契約價金為每人每天餐點單價新台幣73元整(含稅及燃料費)固定金額。
3. 109學年度預估上、下學期及寒、暑假用餐天數230天,幼兒預計用餐人數258人,上、下午點心新臺幣36元;午餐新臺幣37元,每人每天餐點費新臺幣73元 (230天× 258人× 73 元),餐點費金額為新臺幣433萬1,820元整。教職員預估用餐人數33人,每人每天餐點費新臺幣73元(230天×33人×73元),餐點費金額為新臺幣55萬4,070元整,幼兒及教職員餐點費合計為新臺幣488萬5,890元整,109學年度含後續擴充(110學年度)採購金額共計新臺幣977萬1,780元整。)
4.有關履約標的業務請聯絡本園劉韡瑤護理師03-4220992分機15
5.押標金支票抬頭:桃園市立中壢高鐵幼兒園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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