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3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幼兒園改善教學環境設備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基體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7,981
原始預算
$ 657,669
底價金額
$ 640,000
決標折數
80.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8.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靜芳
聯絡電話 (03)4772016#510
機關代碼 3.80.8.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聯絡人 顏靜芳
聯絡電話 (03)4772016#510
傳真號碼 (03)497103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57,66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提供免費電子檔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3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12.1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體育器材、遊樂設備、營造業者或與本標案相關營業事業之合法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投標時須附: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相關。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 (6) 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7)工程保固切結書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8.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靜芳
聯絡電話
(03)4772016#510
機關代碼
3.80.8.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聯絡人
顏靜芳
聯絡電話
(03)4772016#510
傳真號碼
(03)497103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57,66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提供免費電子檔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31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12.16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體育器材、遊樂設備、營造業者或與本標案相關營業事業之合法之廠商,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投標時須附: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相關。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截止投標日前之半年內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 (6) 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7)工程保固切結書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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