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0.8.24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孫亦昀 |
| 聯絡電話 | (03)3203571#510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
| 傳真號碼 | (03)35057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3,5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親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份新台幣1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0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0/06 09:00 |
| 開標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7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簽約日起計75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承攬本採購廣播系統(設立登記證明E701010電信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之廠商,且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二)應檢附證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2.押標金繳納憑證。(抬頭: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6.切結書(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請詳閱招標文件中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投標資料說明 1.投標時須檢附原廠型錄:包含第貳項:設備規格並依章節順序相對應之內容提出說明,逐項標明於相符之處,做為對照。 2.投標廠商送審之型錄、詳細技術資料請自行驗證,開標時不得補件,若有下列情形以致本校無法正確審查時,視為規格不符處理。 (1)型錄、詳細技術資料未齊全者、設備廠牌型號與所附型錄不同或型錄查無該廠牌型號者。 (2)原文未附中文對照表及偽造不實之資料。 3.各式設備另繪系統架構圖以說明各設備配置及設備間連線方式,並於圖上註明各設備之廠牌型號供規格審查比對。 4.投標時所附之資格、規格證件資料如為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文字,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得標時將列為契約文件,原廠型錄(或技術手冊)不得變造,投標廠商如以變造之文件型錄投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不予決標該廠商,決標或簽約後發現者,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押標金或保證金,並負法律責任。 5.本採購案充許投標廠商提出同等品,其提出同等品之時機為: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文件內預先提出敍明同等品廠牌、型號、產地、價格、功能、效益、特性等且不低於招標文件內所要求之相關資料以供審查。而本校審查認定有異議時,得要求予以檢驗或測試,否則本校審查為依據,合格廠商方得參加價格標開標,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0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