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楊梅里29鄰金華街100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楊梅里29鄰金華街1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楊梅里29鄰金華街100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各等綜合營造業、(或依營造業法第11 條所規定之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與本工程相關之專業營造廠商。
(二) 證明文件(詳如: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廠商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憑證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資料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2.投標文件規定應一併檢附之審查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切結書
(3)電子領標憑據(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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