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滿且契約價金中,廠商主.副食品所佔比例,不得低於契約價金之78%,並經本校午餐委員會評鑑為優良廠商,得依109學年度採購標的及價金(每人33元),續約110學年度午餐後續擴充採購,採購人數約470人,採購天數約200天,預算金額約新台幣3,102,000整(以實際用餐人數為準),並以換約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11鄰高上路一段一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檢附證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5.服務企劃書8份
6.其他:詳如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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