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0.7.4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總務主任江玉群 |
| 聯絡電話 | (03)4340192#510 |
|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
| 傳真號碼 | (03)46166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1,59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11/23 |
| 原公告日 | 106/1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29 10:00 |
| 開標地點 |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捌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預計機關通知日起 3日內開工,並於 45 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檢附公司或商業登記核准函、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可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2)廠商納稅證明: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投標廠商得標後,不得以施工條件不佳或假藉任何理由要求變更設計或追加工程價金。 2.本工程於學期中進行施工,師生人員眾多出入頻繁,承包廠商於施工期間,務必做好工地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發生意外傷害,並與業主充分討論施工程序,以減少對學生學習環境的影響。 3.本案決標後,待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5 日曆天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06年2月2日。 4.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印花稅繳納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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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