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
2.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期間為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3.金額上限為新台幣7,424,460元整,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4,848,92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本校201研討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具備餐飲烹調、營養衛生管理及送貨能力之廠商。
應檢附證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
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資格審查:109年6月30日上午09時00分
廠商評選:109年7月01日下午13時30分
更正內容:
服務建議書:2份置入證件審查封內,其餘7份置於服務建議書封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幼兒園每人每月(含午餐、水果及上下午點心)新台幣壹仟陸佰陸拾元整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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