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121-1060725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公立國民小學106學年度雙語創新教學方案外籍教師聘僱計畫」委託專業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杜威海外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2,471
原始預算
$ 1,400,700
底價金額
$ 1,372,471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快樂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世涵
聯絡電話 (03)3580001#510
機關代碼 3.80.7.2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聯絡人 劉世涵
聯絡電話 (03)3580001#510
傳真號碼 (03)358000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經本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本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07學年度之權利,金額1,400,7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1,400,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1
原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7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基本資格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含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代碼為「I701011」之公司或行號。 (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 (3)合法立案之服務機構有海外師資招募及管理外籍教師能力者,需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服務機構許可證。 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快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世涵
聯絡電話
(03)3580001#510
機關代碼
3.80.7.2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聯絡人
劉世涵
聯絡電話
(03)3580001#510
傳真號碼
(03)358000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屆滿經本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本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07學年度之權利,金額1,400,7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 桃園市政府
補助金額
1,400,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8/01
原公告日
106/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8/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大有路78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7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基本資格為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並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項目含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代碼為「I701011」之公司或行號。 (2)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 (3)合法立案之服務機構有海外師資招募及管理外籍教師能力者,需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服務機構許可證。 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快樂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5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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