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0.6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承佑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4732121#209 |
| 機關地址 |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
| 傳真號碼 | (03)47348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是;原契約項目之增減,保留未來增購權利,以原預算範圍內招標之剩餘款為上限。期間:自簽約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預算範圍內招標之剩餘款用罄止(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詳如附加說明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05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四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448,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或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訂約次日為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摘要】:具有園藝、景觀相關營業項目者。 【應檢附文件】:1.押標金、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4.廠商無退票紀錄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5.納稅證明申報書(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6.標單兼切結書(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請逕向本所 |
|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 三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每張2元整。 【其他】: (一)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二)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本所訂約次日為開工日起至107 年12月31日止(含國定假日及其他休息日)或本案預算範圍內招標之剩餘款用罄止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三) 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投標者,視為無效標。 (四)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經當場宣布告知比(減)價,廠商未於當場更改原報價內容或更新報價,則視同放棄。 (五)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0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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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