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0101 已截止

龍潭區高平市民活動中心興建工程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公告日:107/03/14 截止日:107/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6,055,594

押標金
$ 1,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2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志諴
聯絡電話 (03)4793070#1138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胡志諴
聯絡電話 (03)4793070#1138
傳真號碼 (03)499367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97,7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金額擴充至採購金額新台幣2,605萬5,594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300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附回郵信封(限掛郵資100元)及招標文件費用(現金)寄交本所,(購函以購買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8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主管機關核定開工日起21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含)綜合營造業以上(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廠商投標應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 7.押標金票據 8.服務建議書 9.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對於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所提出異議.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新址) (2)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或減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案決標原則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請廠商投標時檢附12本服務建議書,預計於開標後1週內舉行審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5)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26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結算金額3%,結構物保固5年,非結構物保固1年 (6)請廠商檢附pcces電子檔光碟片及所列印紙本(應蓋公司大小章),並放入標單封內 (7)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劃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8)依桃園市政府105年11月9日府稅消字第1053500828號函示,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9)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10)如須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議價事宜,請檢附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本次公告修正事項********************* (1)刪除"工程施工補充說明"第九條 (2)修正"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甲、壹、四、15為"產品,鋁方管,長10cm,寬4.5cm"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志諴
聯絡電話
(03)4793070#1138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胡志諴
聯絡電話
(03)4793070#1138
傳真號碼
(03)4993676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097,71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決標金額擴充至採購金額新台幣2,605萬5,594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300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附回郵信封(限掛郵資100元)及招標文件費用(現金)寄交本所,(購函以購買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7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8 10: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四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主管機關核定開工日起21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級(含)綜合營造業以上(經濟部公告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廠商投標應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公會會員證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 7.押標金票據 8.服務建議書 9.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對於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所提出異議.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新址) (2)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或減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案決標原則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請廠商投標時檢附12本服務建議書,預計於開標後1週內舉行審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5)履約保證金為新台幣26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為結算金額3%,結構物保固5年,非結構物保固1年 (6)請廠商檢附pcces電子檔光碟片及所列印紙本(應蓋公司大小章),並放入標單封內 (7)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劃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8)依桃園市政府105年11月9日府稅消字第1053500828號函示,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9)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10)如須委託代理人出席開標議價事宜,請檢附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 **********************本次公告修正事項********************* (1)刪除"工程施工補充說明"第九條 (2)修正"空白標單詳細價目表"甲、壹、四、15為"產品,鋁方管,長10cm,寬4.5cm"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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