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346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6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其它證明文件:
(1)工程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3.最近一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5.技師證書(水土保持、水利、大地、應用地質、土木等)。
(2)技師事務所(水土保持、水利、大地、應用地質、土木等):
1.最近一期稅納稅證明
2.技師證書
3.開業證書或執業執照。
4.最近一年度公會會員證明。
(3)法人團體(含財團或社團法人):
1.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2.主持人或負責人應檢附相關技師(水土保持、水利、大地、應用地質、土木等)證書。
(4)公私立大學:
1.校方出具之同意投標授權書。
2.技師證書(水土保持、水利、大地、應用地質、土木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六)廠商實務經歷:
1.曾經承攬台灣任一縣市政府委託辦理山坡地劃出案,山坡地
範圍劃出圖說核定本1本。
2.山坡地劃出案件契約書封面影本、立契約人甲乙方用印頁面
影本。或由該縣市政府機關出具證明公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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