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516 已截止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辦公廳舍租賃案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公告日:114/10/09 截止日:114/10/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2,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4/10/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羅丞志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221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羅丞志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221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內容:機關視業務需求,如有繼續租賃廳舍之必要,得以原契約及原價金條件向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免議價程序。 (二)、擴充期間及金額:自民國121年6月30日至122年6月30日止(以實際租期為主),後續擴充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1,4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1 08:30
開標時間 114/10/21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指定日或自點交次日起(預計116年6月)至121年6月30日止(預計租期60個月,以實際租期為主),得擴充至122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三)土地登記簿謄本。 (四)建築所有權狀影本。 (五)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影本。 (六)位置略圖及建築物平面圖。 (七)使用執照影本。 (八)最近一年內消防檢查申報證明。 (九)房屋土地調查表。 (十)投標廠商聲明書。 1.電子領標憑證。 2.切結書。 3.企劃書1式10份及企劃書資料光碟1式1份(含詳細價目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其他:保證金 :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無。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經機關首長核定後,與優勝廠商議價,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及勘選日期於資格標審查後當場宣佈,評選簡報及勘選順序即依廠商投遞標案之先後順序。 5.未得標廠商之企劃書除本公所留存1份外,於決標公告後30日內前來本公所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羅丞志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221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羅丞志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221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內容:機關視業務需求,如有繼續租賃廳舍之必要,得以原契約及原價金條件向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免議價程序。 (二)、擴充期間及金額:自民國121年6月30日至122年6月30日止(以實際租期為主),後續擴充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1,4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現金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0/21 08:30
開標時間
114/10/21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指定日或自點交次日起(預計116年6月)至121年6月30日止(預計租期60個月,以實際租期為主),得擴充至122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屬自然人者: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屬法人者: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三)土地登記簿謄本。 (四)建築所有權狀影本。 (五)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影本。 (六)位置略圖及建築物平面圖。 (七)使用執照影本。 (八)最近一年內消防檢查申報證明。 (九)房屋土地調查表。 (十)投標廠商聲明書。 1.電子領標憑證。 2.切結書。 3.企劃書1式10份及企劃書資料光碟1式1份(含詳細價目表)。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其他:保證金
: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無。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經機關首長核定後,與優勝廠商議價,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及勘選日期於資格標審查後當場宣佈,評選簡報及勘選順序即依廠商投遞標案之先後順序。 5.未得標廠商之企劃書除本公所留存1份外,於決標公告後30日內前來本公所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視同廢棄物處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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