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07/1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0.5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3 - 樂器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鍾小姐(業務承辦)/魏小姐(採購承辦) |
| 聯絡電話 | (03)4572105#2225/2606 |
|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
| 傳真號碼 | (03)45770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80.11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
| 補助金額 | 1,395,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7/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7/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7/21 10:0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3樓第2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1樓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履約額度用罄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或組織章程須與本案招標有關並具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樂器零售或批發業者或與本案有相關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資料。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電子領標憑據。 (七)企劃書1式6份(請另單獨包封)。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取最有利標精神辦理。 二、本案評審會議日期訂於115年7月23日上午,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三、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四、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五、本案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作為決定得標廠商之依據,其決標原則如下: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議價前定底價)。 六、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承辦人:鍾小姐(社會課);電話:03-4572105分機2225。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7/2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