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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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0.5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1 - 傢具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徐健軒(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
| 聯絡電話 | (03)4572105#2604/2601 |
|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
| 傳真號碼 | (03)45770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1/04/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調解區:全棟至少15間調解室,含相關家具及指引規劃。 一樓辦公區:至少4位職員及1位主管辦公區,含相關家具及儲藏空間規劃。 委員休息區:至少12席休息座位,含相關家具及儲藏空間規劃。 廁所及茶水間:老舊設備及儲藏家具更換,併裝潢整體設計。 公所區長室:至少2位職員辦公區,含相關家具及茶水、儲藏、辦公設備規劃。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04 09:30 |
| 開標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參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七。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 2、室內裝修業。 3、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土木包工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土木包工業請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 3、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 4、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5、有效公會會員證。 6、票據信用證明。 7、納稅證明文件。 8、投標廠商聲明書。 9、押標金繳納憑據。 10、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11、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12、電子領標憑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4條以統包辦理招標,並以第52條第1項第3款及第56條最有利標方式辦理,第二階段評選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五. 保固期:詳契約第13條。 六. 付款方式:詳契約。 七.履約期限: (一)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內容及顏色挑選之確認,並檢具相關資料送交機關審查。 (二)得標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施作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履約地點並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八. 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 九.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徐健軒,電話:03-4572105分機2604。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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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