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321B 已決標公告

乙未客家戰役文化季-平鎮戰祭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08/04/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赤天空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99,500
原始預算
$ 4,210,000
底價金額
$ 3,999,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 4572105 #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 4572105 #2601
傳真號碼 (03) 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項目、單價及內容與契約同,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4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2,150,000元 補助機關 3.80.35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2,0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9月1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或立案具有文化、藝術、教育、訓練、傳播、公關服務等專長項目之法人、團體或商業單位。 二、資格證明文件: (1)財團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 (2)公益社團法人:包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公司組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團體組織:包括團體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非營利機構免附) 四、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四.付款方式:俟經費入庫及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五.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六.本案聯絡人:林永得;電話:03-4572105分機235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 4572105 #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
聯絡電話
(03) 4572105 #2601
傳真號碼
(03) 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項目、單價及內容與契約同,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94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2,150,000元 補助機關 3.80.35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2,06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4/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4/16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9月1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合法登記或立案具有文化、藝術、教育、訓練、傳播、公關服務等專長項目之法人、團體或商業單位。 二、資格證明文件: (1)財團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 (2)公益社團法人:包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公司組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團體組織:包括團體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非營利機構免附) 四、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四.付款方式:俟經費入庫及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五.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六.本案聯絡人:林永得;電話:03-4572105分機235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8/04/1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1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2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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